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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院联合科技合作资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34  访问量:[]   打印内容

各二级学院:

根据《遵义市科学技术局、遵义师范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书》要求,我校拟于11月初开展2018年和2019年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院联合科技合作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市院联合资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及范围

(一)结题验收时间:2021年11月初(具体时间待通知)。

(二)结题验收范围:完成时间在2021年10月31日结题验收的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南》(附件2),填写附件3等相关结题验收材料。

(二)结题时间在2021年10月31日的项目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附件5)。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办理财务决算表。

(四)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与验收者,遵义市科技局和遵义师范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将停止三年受理其新计划项目的申请,并视情况而定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五)请相关二级学院科研科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结题验收准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或延期)均按学科专业归属填写附件4或附件5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各二级学院科研科于2021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4-5纸质版统一报送行政楼328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报送相关信息,将视为参加2021年度结题验收。

(二)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1月3日下午16:00前将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将验收材料纸质版(附件3)(一式三份,按目录顺序排好,无需胶装,用夹子夹好即可)和《遵义师范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6,单独提交)于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28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验收材料电子版(需按照要求整理好各部分内容,保存为PDF格式)和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单独提交word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无电子版材料不予参加答辩。

四、联系方式

李华章,冯博,0851-27586048,582612921@qq.com

附件:

1.2021年度市院联合资金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2.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南

3.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4.2021年度市院联合资金项目结题验收信息汇总表

5.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

6.遵义师范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1年10月11日

遵义师范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社会科学司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遵义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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