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和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3〕269号)的文件要求(附件1),我校“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的工作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中期检查时间:2021年12月初(具体时间待通知)。
(二)中期检查范围:研究起始时间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检查清单见附件2)。
(三)中期检查方式:填报《中期检查表》及现场PPT汇报。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各项目类别的《中期检查表》(附件3-6)和《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7),中期检查表正文部分字体统一为仿宋、四号。
(二)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办理对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审核意见(如“截止到2021年11月X日,项目共支出**元”),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三)附件/佐证材料要与“检查附件材料清单”对应,内容包括专利、论文、研究过程记录(含数据、图片等)、技术报告、质量标准、人才培养等相关材料。
(四)现场汇报5-7分钟,需制作PPT(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与中期检查者,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撤销处理,并视情况而定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六)请相关二级学院科研科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中期检查准备。
三、材料报送
(一)所有项目负责人填写各类别的《中期检查表》和附件7于2021年11月24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审核(审核格式和材料的完整性等),审核通过后再打印。
(二)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将《中期检查表》(含附件/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按顺序订好即可)和附件7纸质版于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28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整理好各部分内容,保存为word格式)和PPT发送到指定邮箱。无电子版材料不予参加中期检查。
四、联系方式
李华章,冯博,0851-27586048,582612921@qq.com
附件:
1.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中期检查清单
3.贵州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4.贵州省教育厅创新群体项目中期检查表
5.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6.特色领域、重点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项目中期检查表
7.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清单
科研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