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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校联合科技研发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0:59  访问量:[]   打印内容

各二级学院:

根据《遵义市科技与大数据局、遵义师范学院联合科技研发资金协议书》要求,我校拟于9月初开展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校联合科技合作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市校联合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时间及范围

(一)验收时间:2022年9月初(具体时间待市科技与大数据局通知)。

(二)验收范围:到期时间在20226月30之前的项目验收清单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南》(附件2),填写附件3等相关验收材料,要求如下:

1.验收材料内容,须与合同研究内容一致,否则不予验收。

2.有重大内容变更的申请,须提前一年向科研处提交申请材料。

3.验收材料中的支撑材料,只提供与合同验收指标相关材料即可,与合同验收指标无关的支撑材料无需放入。

4.验收材料中的支撑材料,须与合同研究内容相符,且须注明获得合同号资助,并用记号笔标注资助合同号。

5.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须达到80%,同时提供剩余资金使用说明(附件6)。

6.支撑材料需自行拟好目录清单。

(二)在2022年6月30日到期的项目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次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附件5),其余项目不得延期。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财务处办理财务决算表。

(四)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与验收者,遵义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和遵义师范学院依据相关规定将停止三年受理其新计划项目的申请,并视情况而定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五)请相关二级学院科研科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验收准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项目负责人(申请验收或延期)均按学科专业归属填写附件4或附件5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各二级学院科研科于2022713午11:00前将附件4-5纸质版统一报送行政楼328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报送相关信息,将视为参加2022年度验收。

(二)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826日下午16:00前将验收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审核,各二级学院科研科仔细审核验收材料的格式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再行打印。各二级学院科研科将验收材料纸质版(附件3)(一式三份,按目录顺序排好,无需胶装,用夹子夹好即可)和《遵义师范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7,单独提交)于829日(星期五)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28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验收材料电子版(需按照要求整理好各部分内容,保存为PDF格式)和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单独提交word版)和验收PPT(5分钟以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无电子版材料不予参加验收

四、联系方式

李华章,冯博,0851-27586048,582612921@qq.com

附件:

1.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校联合科技合作资金项目)验收清单

2.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南

3.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

4.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市校联合科技合作资金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

5.遵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

6.剩余经费使用说明

7.遵义师范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2年7月7日

一审一校:李华章

二审二校:颜  雄

三审三校:高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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