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信息 >> 正文

管理学院(商学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4-24 浏览次数: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根据《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遵师发[2021]89号)和《2022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教务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定强   张新

副组长:刘映霞

成  员:韩竹、张亚强、代竹、李航、周林荣、田江、罗方

工作职责: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转专业计划数和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计划数和转专业考试大纲、统筹实施转专业考试、审核并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拟定转专业计划数和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学科备案、具体落实转专业考试成绩评定、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招录计划数

学院2022年转专业转入计划数:社会工作专业 5人;物流管理专业5人;财务管理专业5人。  

三、撰写考试大纲

(一)社会工作专业

遴选撰写转专业笔试考试大纲人员要求:

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现况,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完成时间:2022年4月9号

执笔人:社会学教研室主任、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教学科人员、分管教学副院长

(二)物流管理专业

遴选撰写转专业笔试考试大纲人员要求:

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现况,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完成时间:2022年4月9号

执笔人:管理学教研室主任、物流管理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教学科人员、分管教学副院长

(三)财务管理专业

遴选撰写转专业笔试考试大纲人员要求:

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本专业现况,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实践能力。

完成时间:2022年4月9号

执笔人:经济学教研室主任、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

审核人:教学科人员、分管教学副院长

四、转专业条件

(一)社会工作专业

转出条件: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转入条件:

(1)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在校期间通识课程考核均合格;

(3)转专业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按转专业招录计划数由高到低录取。

(二)物流管理专业

转出条件: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转入条件:

(1)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在校期间通识课程考核均合格;

(3)转专业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按转专业招录计划数由高到低录取。

(三)财务管理专业

转出条件: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转入条件:

(1)符合《遵义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的基本要求;

(2)在校期间通识课程考核均合格;

(3)转专业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按转专业计划数招录由高到低录取。

五、转专业报名的组织

学院教学科组织拟转专业学生于4月25日9:00-4月29日17:00填写《转专业审批表》,同时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专业线上报名。

以下为报名资格审查流程:

(一)转出审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转专业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作出同意转出或不同意转出的意见,于5月6日前完成转出学生的审批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汇总后交转入学院教学科。

(二)招就处和学生处审核:学院教学科接收到其他学院递交的表格后,按转入专业分类整理好《转专业审批表》于5月9日交学生工作处和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审核。

(三)转入审核: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学院于5月12日-5月13日按照《管理学院(商学院)2022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的其它条件进行审核。

(四)上报资格审查合格学生名单:学院于5月16日前将《管理学院(商学院)2022年转专业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六、转专业考核

转专业考核方式:笔试

笔试内容:详见转专业笔试考试大纲

转专业笔试出卷、组织、阅卷、评分等工作的组织单位为教务处,见教务处具体通知。笔试过程监督由学校纪委和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七、综合成绩评定

社会工作、物流管理及财务管理专业笔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八、对转专业有异议学生的受理

(一)学院拟转出学生若对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不同意转出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转出名单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学院教学科提出。

(二)其他学院拟转入学生若对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转专业资格审查不通过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学院教学科提出。

(三)其他学院拟转入学生若对转专业考试综合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学院教学科提出。

(四)对拟转专业学生的异议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工作要求

在学生转专业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管理学院(商学院)

                                       20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