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西区一楼有1个档口处于闲置状态,为充分发挥学校食堂房屋资产的功能,现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特色风味餐饮联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参标)资格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同栋楼经营品种不重复”的原则,选择不同于西区食堂现有经营品种的其它品种参加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签名和按指印的准备来校联营的书面品种价目表。
2.投标人须具有一定从事制作特色餐饮的经历,在以往从事餐饮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行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签名和按指印的从事制作餐饮经历的书面简历资料。
3.投标人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投标人签字和按指印的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复印件。
(2)从事过社会餐饮制作的,提供有投标人姓名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投标人签字。
(3)从事过单位食堂(或餐饮公司)餐饮制作的,提交加盖单位(或餐饮公司)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西区食堂现场查看经营场所,具体事务可咨询食堂安全管理员,学校不组织统一现场查看。
5.此公告内容将在遵义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上面向社会公示(网址:https://www.zync.edu.cn/zwc/),公示日期为2025年 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
二、招标(遴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9:0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后勤大楼三楼315号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招标(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1.现场评审时间:报名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遵义师范学院西二食堂
四、评选(遴选)过程、遴选结果公示
1.后勤管理处根据食堂的情况结合投标人提交的资料,筛选确定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场竞标。
2.投标人从报名时提交的品种价目表中选择2个有代表性的品种参加现场加工制作(见附件一)。
3.投标人参加评选前须携带所要制作品种的主要原料半成品(半成品需做好保洁措施)到遵义师范学院西二食堂,进行现场加工制作,供考评人员品尝评选。
4.评选方式:评选人根据投标人的从事烹饪制作经历、个人卫生情况、现场制作餐品品尝情况、回答知识的情况进行评分(见附件二)。
5.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评选结果将放在学校后勤管理处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6.公示期结束后,通知中标人来校交纳经营保证金,签订经营合同。
五、合同签订
1.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到后勤大楼317号结算中心办公室交纳联营保证金叁万元(¥30000.00元)和联营品种保证金贰仟元(¥2000.00元)。如未按期交纳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后勤管理处将根据招标评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另选联营者。
2.中标人交纳保证金后到饮食服务中心签订联营合同。
六、经营服务要求
1.中标人及其聘用人员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文件要求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遵循“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人员穿戴衣帽干净整洁、加工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良好、饭菜经济实惠、供应食品安全健康”要求,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
2.中标人须在次月按时向学校缴纳设备储备金、物价平抑金、公共卫生服务费等(特色餐饮项目按营业额的13%收取,其中10%为设备储备金、物价平抑金、排污井清理费等,2%为水费、餐厅和餐具清洗消毒卫生服务费,1%为采购车油费)。
3.中标人须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卫生规范GB3165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及管理制度进行餐饮服务联营活动,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操作设备等。
4.中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健康安全,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等文件规定的原材料。
5.中标人须及时支付采购食材等物资的费用,要求次月结清上个月的货款,如果供应商反映到学校经协调后存在三次未及时整改的,学校有权解除经营服务协议收回联营档口。
6.中标人销售食品须按学校确定的方式进行收费,禁止自行设定消费收款方式和现金交易方式,所售食品须按学校核定的分量、价格出售。
7.中标人须自行购置所需要的加工用具及小型设备,自行承担人员聘用及社保费用、用电用气费、环境消杀费、排污疏通清理清洗费、价目表制作费、排油烟系统清洗费及设备设施的小额维修维护费用等。
8.中标人须爱护学校食堂及校园内各类资产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或照价赔偿。
9.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和处理好所聘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劳务纠纷关系,所聘人员劳务关系与学校无关。须负责聘用人员从事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工作,所聘用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人须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歇业达15天以上(含15天)的联营者,学校有权终止联营服务合同。
11.中标人不得私自转让餐饮服务经营权(即转租、转包等),须亲自参加餐饮服务经营管理,竞标时制作的餐品须出现在经营服务中,否则,学校有权终止联营服务合同。
12. 中标人与学校签订餐饮服务联营合同,期限为五年,签约方式为一年一签,第一年为试运期,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经营合同。如果经营者达不到学校的各项经营指标和监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联营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1.竞标人须关注遵义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2.此公告内容将作为餐饮服务联营合同的附件内容。
遵义师范学院后勤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