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立档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根据档案馆工作安排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立档单位认真开展本年度档案移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2024年文书档案于6月30日前移交;
2.财会类账本、凭证等材料于12月30日前移交;
3.科研、基建和招投标项目文件材料在结题或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移交;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的,需出具书面说明,由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
二、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1.各立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归档工作,应及时召开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会议,明确本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兼职档案员完成归档任务。档案收集、整理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关键环节,请各立档单位高度重视,做到应收尽收。
2.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档案整理、归档、著录及移交等工作。根据《遵义师范学院档案整理规范》(见附件)的要求整理档案,保证移交档案的质量。
3.移交档案资料须为原件,应齐全完整,保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体现其价值。
4.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同移交。
5.移交档案应履行移交手续,签字并加盖公章。
遵义师范学院档案馆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