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助教发【2019】95号)和《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院本人自愿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在校学生(不含留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认定办法
严格按照《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助教发【2019】95号)和《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原件一份,务必整理顺序与《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中学生顺序一致;
2.《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一份,需盖章,样表已上传至QQ群组35512690的共享中,勿修改样表格式;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情况报告》各一份,均需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上交时间:2020年9月28日前。
四、工作要求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办法)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认定结果客观、精准,并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2.《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