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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助教发【2019】95号)和《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院本人自愿提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在校学生(不含留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认定办法

严格按照《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助教发【2019】95号)和《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原件一份,务必整理顺序与《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中学生顺序一致

2.《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一份,需盖章,样表已上传至QQ群组35512690的共享中,勿修改样表格式;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情况报告》各一份,均需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和盖章;

4.所有材料上交时间:2020年9月28日前。

四、工作要求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办法)规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认定结果客观、精准,并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2.《遵义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