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审计处文件
遵师审发﹝2024﹞1号
关于印发《遵义师范学院审计处审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计处全体成员:
《遵义师范学院审计处审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已经审计处2024年第五次处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遵义师范学院审计处审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审计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遵义师范学院审计处
审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处的审计风险防范管理,促进审计处审计风险防范管理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风险防范,是指在审计工作中有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廉政风险、诚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等。
第二章 审计风险防范机制、办法
第三条 建立审计风险预测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前应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对审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研究及分析。
第四条 建立审计风险评估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前应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对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对象、审计环境、审计规模、审计周期、审计人员等,根据评估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避免审计风险。
第五条 建立廉政风险提醒谈话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前,应开展主要负责人对审计组成员的廉政风险提醒谈话,避免廉政风险。
第六条 建立审计风险管控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要严格实行审计风险管控,及时识别潜在的审计风险点。
第七条 建立审计沟通交流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要保持与审计人员的充分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问题。
第八条 建立风险事件处理机制,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审计风险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生的风险事件,防止风险事件蔓延和加剧。
第九条 建立审计人员管理机制,审计处要严格审计人员业务管理,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保证其开展审计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
第十条 建立审计风险监督检查机制,审计处要定期对审计风险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 建立审计保障机制,审计处要建立审计独立性和公正性的保障机制,保证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自主审计、不受干扰和压力,做到客观公正。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